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要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拟提供的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参与采购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提供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类似项目案例。类似项目案例需使用本次投标产品,合同关键页交付产品需包含“大模型”或“训练开发“或“算力开发”或“算力调度平台”或“算力管控”等内容或类似内容,若供应商认为合同关键页所含信息不足,可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同时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说明书、实施证明函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需提供相应合同及其他书面证明材料作为证明,合同需包含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提供包括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合同附件等能够证明合同内容包含哪些模块的证明材料)。
2.4应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在本项目中中标,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分包给其他单位,同时承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2.5其他本项目需要的资格要求:如在合同签署期间,中标人发生或被发现存在如上资格条件第2.2项中的任意一款或多款情形,则招标人有权不授予其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2.6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北京时间9:30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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