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南航机务航空安全管理及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服务。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分为3个标包,标包1的预算为80万元(人民币),标包2的预算为40万元(人民币),标包3的预算为40万元(人民币),每个标包选取1家成交人,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但响应文件必须每包单独制作和递交。课程采购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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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1:安全管理类及相关课程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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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典型案例分享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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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飞行标准法规(维修)基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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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层机务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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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客系列飞机典型航空事故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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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风控与安全法规意识提升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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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航SMS审核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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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民航安全风险管理核心能力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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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航安全管理理论新发展及安全管理技术前沿高级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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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航安全绩效管理核心能力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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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民航安全绩效管理与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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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民航安全数据应用与安全风险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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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民航安全信息分析和应用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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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民航安全作风建设与安全文化建设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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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民航单位安全培训体系建设与内训师能力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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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民航企事业单位安全监察技能实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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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民航企事业单位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研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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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民航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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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民航企事业单位基于风险的IOSA审计(RBI)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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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民航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调查技能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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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民航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安全领导力提升研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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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民航人为差错管理训练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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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初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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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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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初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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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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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民航危险源库建设与安全法规要求解读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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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民航应急基础与实训教学培训(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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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民航应急基础与实训教学培训(最新应急规章解读与法定自查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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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民航值班领导持证上岗专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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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民航智慧安全与安全绩效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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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维修管理人员持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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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维修管理人员初始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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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运行安全手册体系建设与手册编写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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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班组作风建设与安全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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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波音系列飞机典型航空事故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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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残损航空器搬移案例与现场教学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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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国际民航组织安全管理最新动态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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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国家及民航局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要求内容的提升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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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国家及民航局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要求内容的资质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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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典型案例分享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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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危机沟通、媒体应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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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应急指挥模拟演练实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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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专项应急预案优化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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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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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事故风险防控法规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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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危险品管理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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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危险品教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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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应急救护师资资格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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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重大航空地面事故/特大航空维修事故风险防控法规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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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2:适航管理类及相关课程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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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航空器适航审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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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合材料适航审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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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DMDOR)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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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籍和适航证件办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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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航电类机载设备适航取证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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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航空安全监察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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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航空安全效能提升及系统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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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航空零部件适航取证基础及路径选择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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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航空企业质量内审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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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航空设计制造企业供应商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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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零部件适航取证模拟演练实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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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民航地面保障一线组安全管理高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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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民航航材管理人员适航管理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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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民航维修工程师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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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设计保证系统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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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过航空器适航检查模拟演练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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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适航法规基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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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适航审定持证人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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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适航审定持证人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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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适航协议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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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适航指令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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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通航规章修订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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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委任代表专业培训/持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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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委任工程代表DER专业基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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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委任工程代表DER持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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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委任适航代表DAR持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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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委任适航代表DAR专业基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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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委任制造检查代表DMIR持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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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委任制造检查代表DMIR专业基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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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无人机设计单位适航人员专业基础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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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型号设计更改和超手册修理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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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制造单位生产取证和证后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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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法定自查与安全管理体系(SMS)融合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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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国家及民航局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要求内容的提升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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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国家及民航局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要求内容的资质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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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典型案例分享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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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危机沟通、媒体应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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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应急指挥模拟演练实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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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专项应急预案优化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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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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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事故风险防控法规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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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危险品管理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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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危险品教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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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应急救护师资资格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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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重大航空地面事故/特大航空维修事故风险防控法规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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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3:维修管理类及相关课程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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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D和SB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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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CAR-147和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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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CAR-66和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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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RM训练的演变与开发-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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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MIR制造检查专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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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ICAO、公约、附件和FAA/EASA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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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UAS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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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USOAP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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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管理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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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初始适航规章介绍CCAR-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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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飞标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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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飞标规章介绍CCAR-12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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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飞标规章介绍CCAR-91/135/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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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风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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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风险管理与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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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风险管理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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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管理体系审核基本原理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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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教学方式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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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教学基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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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教学技巧与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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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局方管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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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课堂基本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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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民航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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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民航企事业单位消防防火技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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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民航维修质量管理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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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民航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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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人的因素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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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适航标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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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维修单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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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维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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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维修方案与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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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维修工程技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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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维修培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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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维修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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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无人机适航管理/空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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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无人机运行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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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运输和通用航空维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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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中国民用航空法规体系和事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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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国产运输类民机运营安全法规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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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航空运输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典型事故防控法规要求与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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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策划与情景模拟教学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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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危险品岗位资质培训(第1、2、3、4、5、6、7、8、9-12类人员危险品初/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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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民航危险品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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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国家及民航局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要求内容的提升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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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国家及民航局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要求内容的资质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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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典型案例分享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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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危机沟通、媒体应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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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应急指挥模拟演练实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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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民航应急能力提升与专项应急预案优化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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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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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事故风险防控法规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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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危险品管理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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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危险品教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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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应急救护师资资格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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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重大航空地面事故/特大航空维修事故风险防控法规要求与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清单对全部内容进行折扣率报价,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报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报价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报价折扣率须报固定的整数百分比(如90%,91%,92%等),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对于百分比小数点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80.1%为80%,80.9%为80%。有效的折扣率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如有缺漏或超过此范围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折扣率依照各供应商同期公开报价为基础填报,中标后在合同中确定并依照执行。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时的报价应在其同期举办相同或内容相似培训项目的公开销售价格基础上满足折扣率要求,折扣率后的价格为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时最高单价限价,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培训服务单价不得高于折扣率后的价格;同时该单价不得高于同期其他培训机构相同培训项目或内容相似项目的最低价格,且在全国范围内价格统一,不得有地区差异;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销售及竞争情况提供更为优惠的价格。例如,投标折扣率95%,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供的培训服务的最高单价限价=自身同期举办相同或内容相似培训项目的公开价格×95%。
4、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采购预算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成交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均等性,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请各供应商自行评估并承担采购数量不确定性的风险。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报价折扣率不再进行调整。
5、采购人将按照项目预算总金额*报价折扣率作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金额的依据,但该金额并非合同上限。在合同有效期内,各中标人所有订单金额相加的总和不应超过项目总预算金额。如订单总金额超出总预算,采购人有权按南航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追加合同金额的补充协议,后续成交供应商发生的金额相加的总和不可超过追加的额度。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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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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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航安全管理相关专业的资质类培训及提升类课程研发定制培训 |
1、采购人指定或提供的地点 2、供应商指定或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服务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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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航适航管理相关专业的资质类培训及提升类课程研发定制培训 |
1、采购人指定或提供的地点 2、供应商指定或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服务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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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航维修管理相关专业的资质类培训及提升类课程研发定制培训 |
1、采购人指定或提供的地点 2、供应商指定或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服务完毕。 |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5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6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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