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
固定爆炸风险源调查与评价服务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完成固定爆炸风险源调查与评价并提交成果文件,以成果文件为依据编制的《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厂址周围人为外部事件补充调查》通过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评审,获得书面认可。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固定爆炸风险源调查与评价服务技术规格书》
2.3 服务地点:
北京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固定爆炸风险源调查与评价服务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需有类似工作业绩,具有采用模型估算固定爆炸风险源的能力。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lp:/hv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服务内容的相关人员应具备固定爆炸风险源调查与评价相关的基本技术能力及工作经验,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3日18:00—2025年11月6日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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