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分散控制系统(DCS)及智能监控平台采购项目
工程规模: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
2.2本次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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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品目号 |
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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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分散控制系统(DCS)及智能监控平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具体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
按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开始供货,从供货开始1个月全部供货到现场,具体以甲方最终通知为准。 |
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
注:(1)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评标及授权均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范围为上述货物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供货、现场指导(包括安装、现场试验)、参加试运行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4)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泉惠石化工业区 2×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合格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应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厂主机DCS系统(须为自主可控)投运合同业绩,要求投运时间至少满一年,且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现重大的设备安全质量问题。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应是投标所用DCS系统的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相关页面(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服务范围、技术参数、自主可控)、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