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溧政务投字[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润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润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房建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 2.2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工程施工(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9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989,1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1.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73万平方米,本标段监理范围为其中5个地块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4.68万平方米。建筑功能为厂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同步建设各地块内部的道路、广场、绿化、管线、照明等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最大单跨24米,最大建筑高度小于50米。 2.7 其他说明:工程计费额按79459万元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项目总监以总监身份在本单位监理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总监业绩与评分总监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总监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1、项目总监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2、社保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4、本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7、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5 09:00:00。
本招标项目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溧政务投字[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润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润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房建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 2.2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工程施工(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9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989,1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1.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73万平方米,本标段监理范围为其中5个地块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4.68万平方米。建筑功能为厂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同步建设各地块内部的道路、广场、绿化、管线、照明等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最大单跨24米,最大建筑高度小于50米。 2.7 其他说明:工程计费额按79459万元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项目总监以总监身份在本单位监理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总监业绩与评分总监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总监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1、项目总监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2、社保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4、本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7、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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