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师范大学智慧教育与数字教育研究中心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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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智慧教育与数字教育研究中心清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0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智慧教育与数字教育研究中心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智慧教育与数字教育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场地内的土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建筑垃圾、种植土)进行挖除和外运,外运土方量(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建筑垃圾、种植土含部分建筑垃圾)30000立方米,土方工程量按照原始地貌图示尺寸与开挖完成后的地貌图示尺寸计算。图示尺寸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测量,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所有土方(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建筑垃圾、种植土)要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倾倒点。项目完工后,移交的场地要平整且能够达到文物勘察的作业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凭据;3.3供应商须具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双方除外);(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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