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前置货站项目已由相关单位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横琴澳门国际机场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及深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前置货站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及深基坑监测服务
2.1.2 建设地点: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1)用地规模:占用土地约100亩;
(2)拟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97644.31m2,包括机场货站、物流仓库、坡道及平台、综合楼、地下车库、雨棚、综合站房、门卫;其中1栋物流建筑、平台及坡道共计79969.23㎡,配套设施13208.45㎡,地下室3934.23㎡,门卫532.4㎡。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清单。
(3)功能及荷载要求:
机场货站及物流仓库:一层为机场出口货站,满足年处理货量30万吨的需求,地面荷载30KN/m2;二层为进口货站及物流仓库,进口货站楼面荷载30KN/m2,物流仓库楼面荷载20KN/m2;三层为物流仓库,楼面荷载20KN/m2;
配套设施:主要功能为物业用房、数据机房、公司办公、食堂餐厅、宿舍;
地下车库:满足当地人防要求;
门卫:满足机场货站及物流管理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前置货站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及深基坑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详见服务清单。
2.2.3服务期限:以实际工程发生时间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483319.1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4.1投标人须具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4.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4.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任意一种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3.5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由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作为牵头方;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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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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