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9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第二次)。
3、项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9地块。
4、项目本期概算:2575.5965万元;最高限价:2575.596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人:杭州市钱江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6、采购人:杭州市钱江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9地块红线范围内。招标内容主要为根据修复技术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修复实施方案,含但不限于城东新城单元SC080201-59地块红线范围内土壤修复的临建、场地测量、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基坑自检、土壤预处理、异味处置、土壤开挖、废气废水处置、建渣拆除处理、回填、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水处理、二次污染监测等,达到修复目标,编制施工总结报告,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项目涉及地块均移出污染名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作为可选项视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等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证明材料: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上溯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4)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境内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含)以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业绩(不包括农田修复、矿山、流域治理、垃圾填埋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环保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9、投标人登记认证(请登录)
10、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12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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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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