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温州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供应商为温州市分公司所辖范围内公司公务用车、理赔用车(含归口管理的三农服务车)及社保用车提供周期为3年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次仅对标包5洞头支公司、标包7文成支公司、标包8平阳支公司、标包9龙港支公司,共4个标包进行重新招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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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覆盖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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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洞头支公司 |
洞头区 |
1个 |
2.5 |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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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7 |
文成支公司 |
文成县 |
1个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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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8 |
平阳支公司 |
平阳县 |
1个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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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9 |
龙港支公司 |
龙港市、苍南县 |
1个 |
10.5 |
2.5项目预算:一年预算金额88万元,三年共264万元。其中,本次重新招标的标包5:2.5万元/年,标包7:4.5万元/年,标包8:9万元/年,标包9:10.5万元/年。(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实际金额以最终下达的订单为准)
2.6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2日-2028年12月11日
2.7服务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如不满足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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