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煤矿用防爆柴油机钢轮/齿轨机车配件一批(股份余吾矿、集团司马矿、蒲县黑龙煤业)采购(招标编号:LAZ),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煤矿用防爆柴油机钢轮/齿轨机车配件一批;详见供货要求。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煤矿用防爆柴油机钢轮/齿轨机车配件一批(股份余吾矿、集团司马矿、蒲县黑龙煤业)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B-2025-0107。
4.交货地点:股份余吾矿、集团司马矿、蒲县黑龙煤业。
5.招标内容:煤矿用防爆柴油机钢轮/齿轨机车配件一批,明细如下:
(请登录)注:该批配件主要配套于煤矿用防爆柴油机钢轮/齿轨机车CCG/C200/160Y主机设备,上表中提供的“原厂件号”仅作为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投标依据,不作为投标产品品牌强制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与现用产品具有替代互换性,且产品质量标准相当于、不低于现用产品质量标准。
6.交货期:按需方通知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交清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2.提供煤矿用防爆柴油机卡轨车主机有效的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已完成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及对应发票(以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明细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3日14时00分--2025年11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