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企业100%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招标内容:根据本项目电梯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对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予以供货及安装。电梯共15台,其中垂直客梯9台,垂直货梯4台,垂直餐梯1台,垂直污物梯1台。在整个施工及维保过程中应无条件配合业主实施相关工作。
2.项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基地东至召楼路、西至吉电电子、北至联航路、南至联川路。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交货地点为准。。
3.交货期:电梯设备供货周期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配合总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完成本项目所有电梯井道图纸深化设计工作。
电梯设备供货时间暂定2021年6月,具体供货时间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现场施工计划确定,提前60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
电梯设备供货至现场后90天内完成电梯安装及验收,并取得政府技监局核发的电梯合格证书。
4.服务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电梯设备供货与建设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供货合同;电梯设备安装由中标人或中标单位授权人与总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安装合同,安装部分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为3%,由中标单位根据最终审定结算金额向总包单位支付,施工水电费按实支付。
5. 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采购部分限价519万元,安装部分限价76万元,投标人各部分均不应超过限价)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必须为从事电梯制造及安装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若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电梯安装的子项目及许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
若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的子项目及许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委托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的子项目及许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
3)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制造商或供应商,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签约额大于400万的公共建筑电梯项目)业绩。
4)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须提供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09日 09:30:00到2020年09月15日 16:00:00,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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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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