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111会议室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2026年1111会议室设备维保服务,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服务到期前如双方无异议则可申请服务延续一年,最多延续两次。
招标目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111会议室会议系统维保服务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该会议室各系统的稳定运行,拟采购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维保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且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条的承诺书及“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相关截图,如未提供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则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等有效证明签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以后)需具备会议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首页、金额页、相关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
3.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技术支持能力,厂商认可资质的技术专家或工程师,并保证资源用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应是核心产品(详见需求说明书的4、维保服务要求)生产厂商认可的经销商,有合法的经销权或技术支持服务授权(需出具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投标时提供);同时,保证其提供给信达的备件和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的情况。投标人承担违反本条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3.7本项目为整体方案招标,不接受部分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二次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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