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泗河镇阚家沟清淤护砌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总预算金额:3,958,628.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榆树市泗河镇阚家沟清淤护砌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竣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即注册地为吉林省的投标单位,应当使用本项目要求类别的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
3.3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3.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
3.3.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3.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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