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马鞍山南山矿项目所需徐工宽体车配件一批,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该项目工程合同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向山镇东北 2.5km的向山镇锁库村境内,距马钢南山矿业公司4km。采场矿岩爆破后分层铲装、矿用大车采场内倒运、装载点和排卸点推排作业以及除运输主干道路外各作业面整修养护等;作业量及运距(预估量,最终已当年生产计划为准):2021—2028年采剥总量预估1200-1550万吨/年(450-560万方左右)、年平均倒运距离2Km以内。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矿业公司马鞍山南山矿项目所需徐工XDR80T宽体自卸车配件。
3.采购数量: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4.交货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最快交货期(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天)。
5.交货地点:马鞍山南山矿项目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第七章: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和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询比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
1.2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商应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并提供第1.1条生产厂家对应要求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4.报价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产品销售业绩(合同金额≥100万)不少于1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扫描件等)。
5.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比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11月7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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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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