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 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29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经开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次治理经开区段太平河12.8公里,工程保护人口13.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2.8万亩,排涝受益面积10.8万亩。工程等别为Ⅳ等,港堤段堤防级别为2 级,其余堤防级别为4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堤防级别相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5.03公里,其中堤防加高培厚3.18公里,防渗处理0.88公里,堤身压密注浆3.77公里,抗滑处理1.86公里;新建护岸6.54公里,加固护岸0.26公里,植物防护5.17公里,排水沟拆、新建8.20公里;防汛道路建设6.49 公里;拆建穿堤建筑物9座(涵洞6座、排涝泵站3座)等。
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740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镇江经开区太平河整治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含水保、环保)。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5年12月1日开工,建设周期547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和2025年8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0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须在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包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abc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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