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0,000.00元
最高限价: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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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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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
820,000.00元 |
1 |
台 |
探测器材质为CdTe(碲化镉)或LYSO(硅酸钇镥); |
最高限价总计:8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算,预计通知时间为2025年1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3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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