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景泰县景冠城投城乡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JGCT-ZB-2(请登录)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电气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专业测试、试验、电网验收;本项目接网手续的办理、协调及接网设施的建设。
4、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3,492,233.85元。
5、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内容。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及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7、工程地点:芦阳镇政府大院停车场、上沙沃村文化广场、正路镇双墩村委会广场、横一路和纵一路交叉口西侧停车场、火车站北侧停车场、宏泰祥和福地西停车场、振兴路18号院内、永泰南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南侧、公安局对面停车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其他要求:承诺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5-10-31 09:00:00 至 2025-11-7 18: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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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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