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WSA制酸尾气脱SO3酸雾和颗粒物一体化净化技术升级第(3)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WSA制酸尾气脱SO3酸雾和颗粒物一体化净化技术升级第(3)次(PGGFZBGGZHG25103024544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WSA制酸尾气脱SO3酸雾和颗粒物一体化净化技术升级第(3)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1)一期WSA制酸湿法一体化脱除SO3酸雾和颗粒物装置一套;(2)二期WSA制酸湿法一体化脱除SO3酸雾和颗粒物装置一套;(3)一体化脱除SO3酸雾和颗粒物装置,包括洗涤塔(含塔内件)、洗涤液系统(含循环泵和配套阀门、管道)、尾气引风机(含配套阀门、管道)和自控系统(含PH在线检测和自动采补液系统);(4)为实现本项目功能的土建、公用工程和DCS系统(智慧炼铁可监视并操作)。
详见公开附件《2025年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WSA制酸尾气脱SO3酸雾和颗粒物一体化净化技术升级技术协议》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5年内同类业绩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1张,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
(同类业绩要求提供设计业绩,不需提供施工业绩。
)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5、以上内容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6、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对联合体任何一个成员在本项目中的行为,责任和义务均承担连带责任。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23时45分至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WSA制酸尾气脱SO3酸雾和颗粒物一体化净化技术升级第(3)次(PGGFZBGGZHG25103024544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WSA制酸尾气脱SO3酸雾和颗粒物一体化净化技术升级第(3)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1)一期WSA制酸湿法一体化脱除SO3酸雾和颗粒物装置一套;(2)二期WSA制酸湿法一体化脱除SO3酸雾和颗粒物装置一套;(3)一体化脱除SO3酸雾和颗粒物装置,包括洗涤塔(含塔内件)、洗涤液系统(含循环泵和配套阀门、管道)、尾气引风机(含配套阀门、管道)和自控系统(含PH在线检测和自动采补液系统);(4)为实现本项目功能的土建、公用工程和DCS系统(智慧炼铁可监视并操作)。
详见公开附件《2025年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二期WSA制酸尾气脱SO3酸雾和颗粒物一体化净化技术升级技术协议》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5年内同类业绩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1张,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
(同类业绩要求提供设计业绩,不需提供施工业绩。
)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5、以上内容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6、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对联合体任何一个成员在本项目中的行为,责任和义务均承担连带责任。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23时45分至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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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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