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德市域铁路弱电 系统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立杆及辅件 物资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起自余杭区仁和北站(含),终于德清高铁站,线路全长 25.6km,其中地下段长13.1km;高架及地面段长12.5km。设9座车站,其中仁和北站、地信小镇站、莫干山高新区站、千秋广场站、体育中心站、浙工大站、德清高铁站等7座车站为地下站,八字桥站、下渚湖站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3.15km。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弱电系统施工工程,包括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9座车站(7座地下站、2座高架站)、1座区间风井预留车站、1座车辆段(含复示中心)、1座主变电所、2座区间变电所、1座控制中心的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台门系统等专业施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 2 .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 2 .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立杆及辅件 资格条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 能力的生产商 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 2 年、 202 3 年、 202 4 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2024年 1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 00万元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与其代理品牌 注册资金 均 不少于人民币 1 00万元 。
(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在202 2 年 -202 4 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
( 6)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2 0 年 11月至今 )在地铁 、铁路 项目中至少 一 条 招标物资的 供货业绩的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合同、供货数量清单或其他能够明确体现项目性质、规模及完成情况的相关文件。
(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 2 年 11月至今 )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可 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 : 202 5 年 11 月 2 日 19 时 00 分 -202 5 年 1 1 月 7 日 1 9 时 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