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班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标采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