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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6-2027年度空气净化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31 收藏项目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 采购内容、范围:采购内容是采购1家供应商,为我行提供空气净化治理服务。两年采购估算金额为48万元。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2 采购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两年48万元。

1.3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若签订之日晚于2026年1月1日,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4 服务地点:深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须能够就若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相关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须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2.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招标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招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招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招标人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空气净化治理服务,空气净化治理产品采购不属于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及合同期间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结算发票还须提供查验结果截图及查验网址)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以上要素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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