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辅助原料辊压机终粉磨系统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方式为竞争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30万吨BDO项目建成投产后会产生约62.14万吨固废湿排电石渣(含水≤30%)。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鼓励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981 号)文件要求,新建、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必须同时配套建设电石渣生产水泥等电石渣综合利用装置。为使 BDO 项目能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而及时投产,需在现有水泥分公司生产线产能和装置的基础上,对窑系统进行技改,以满足BDO项目固废处理需求及投产的前置条件。技改项目的实施,让园区整个产业链形成闭环的循环经济模式。本次申请的辅助原料辊压机终粉磨系统为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所需设备之一。
标的物名称:辅助原料辊压机终粉磨系统
数量:1套
交货地点: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日)内到货,货到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具有招标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
2、供应商业绩: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水泥厂原料终粉磨系统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产量:辅助原料粉磨≥60t/h)不少于1 项。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供货范围、供货数量、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需体现有水泥厂原料终粉磨系统产量:辅助原料粉磨≥60t/h页),如果合同内容不能体现上述技术参数指标的可附合同配套的技术协议或设计图纸或流程图等相关佐证文件。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信誉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4.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有效期内(提供承诺);
4.2、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4.3、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4.4、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 zthx com/”投标人失信企业处置名录的;
4.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5、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谈判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1日14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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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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