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冯家山水库宝鸡市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管线工程(一期)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人及使用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集有限公司冯家山水库宝鸡市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管线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冯家山水库宝鸡市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管线工程(一期)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工程起点位于冯家山水库左岸库区,距大坝坝址直线距离约0.5km,工程终点至冯家山水库总干渠现状宝鸡市城市供水取水站,新建线路总长度约3.35km。
工程主要由竖井式取水口、输水隧洞、输水管道组成,其中竖井式取水口主要包括井前进口段、竖井井身、闸室以及附属道路组成,输水管道主要包括输水钢管、跨渠钢筋混凝土顶管、调流调压阀井、末端调流池以及其他附属阀井等。
项目设计总供水规模11664万m³,设计总输水流量4.74m³/s。
3.采购范围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4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5.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国家或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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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8时00分-2025年11月8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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