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05 11:00:00
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主码头结构修复工程施工项目船舶
(项目名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主码头结构修复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付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为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主码头结构修复工程施工项目船舶设备租赁,租赁内容包括2艘自航方驳(2000吨)、1艘自航方驳+履带吊(2000吨+300吨)、1艘交通船(船舶长度20米以上,宽度5型深米以上,2米以上,幸载客数量5-9人)、1艘起锚艇(主机功率大于等于800kw满足沿海航行要求)用于配合码头混凝土施工、混凝土破损修补、混凝土凿除、橡胶护舷更换、防撞板更换、修复施工等。
租赁期限:详见下表。(此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租赁时间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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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船舶名称 |
船舶规格要求 |
数量 |
暂定租期(月)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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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航方驳 |
2000t |
2 |
2.8 |
2025年11月20日 |
2026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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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航方驳吊机组 |
2000t+300t |
1 |
3 |
2025年11月20日 |
2026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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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船 |
船舶长度20米以上,宽度5型深米以上,2米以上,幸载客数量5-9人 |
1 |
3 |
2025年11月20日 |
2026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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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锚艇 |
主机功率大于等于800kw满足沿海航行要求 |
1 |
3 |
2025年11月20日 |
2026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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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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