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国家储备林森林资源质量提升项目-五虎山林相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施工)已由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 侯政办项[2025]169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五虎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五虎山景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改造面积约2441亩,配套防火步道约4公里,五虎山瞭望塔。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五虎山林相改造项目一期的施工,招标内容分为四个部分:车行道两侧绿化提升、五虎山东南坡片林相提升、洋下茶场周边片林相提升:方山水库周边片林相提升。根据自然条件和造林绿化的要求,将4个区域划分为14个种植区,并结合五虎山森林公园的气候、土壤及立地条件,科学选择适宜树种(由县资规局负责把关);同时科学选址建设防火瞭望塔、灌溉水池等基础设施,配齐小型灌溉车等具备消防功能的设施设备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84408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联合体方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应的承包内容;(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3 00:00:00 至 2025-11-09 17: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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