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赣瑞工
项目名称:仇家坊路与樟树塘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樟树塘路段)新建10KV外线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8083.00 元
最高限价:1488083.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5F000106170 | 仇家坊路与樟树塘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丰雨科技高分子材料项目新建10KV外线工程 | 1 | 项 | 1488083.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设计图纸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通过供电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类型为:工程;采购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由响应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为无效响应。(2)如本项目所投产品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窗口进行查询并提供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截图。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以下二项任意一项: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新证)及以上或五级(旧证)及以上。(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2日 00:00 至 2025年11月0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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