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电动汽车公司2025年第六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Y2925S16006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1: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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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编号 |
包名称 |
计划服务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报价方式 |
结算原则 |
合同选取 |
权重设置(技/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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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2925S16006-9013001 |
房屋维修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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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
项目经理:(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 |
折扣比例 |
依据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为编制依据:按三类企业四类工程,四项措施费按有关规定计取,税金按宁建(科)发【2017】16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宁夏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实施意见》计入;材料调差、人工费按最新一期本地区《工程造价》执行;按上述标准计算后乘以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定额如有变动,按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
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合同》 |
50: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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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Y2925S16006-9013003 |
后勤服务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绿化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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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绿化美化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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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根据当地同类服务价格,经市场调研,并结合采购人给定的最高单价,乘以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物业服务合同》 |
50: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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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Y2925S16006-9013004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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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同类设备维保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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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根据当地同类服务项目价格,经市场调研,并结合采购人给定的最高单价,乘以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非生产性设备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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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Y2925S16006-9010005 |
数字化运维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电视电话会议、信息通信机房及办公区域系统保障运维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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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数字化运维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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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实际委派人员数量*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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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Y2925S16006-9012017 |
物资管理服务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设施设备及家具搬运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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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装卸搬运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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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单价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服务数量×单价基准价+搬运使用车辆数量×300元)×成交折扣比例,每半年据实结算。 |
《搬运服务合同(2025版)》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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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Y2925S16006-9011006 |
消防服务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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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消防设备设施维保业绩。 |
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 |
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消防设施维保合同(2025版)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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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Y2925S16006-9012021 |
咨询服务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资质认证项目咨询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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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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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结算价=∑供应数量×(该品类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按实际发生项目情况据实结算。 |
《咨询服务委托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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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CY2925S16006-9012021 |
咨询服务 |
包2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发展路径规划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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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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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服务数量*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咨询服务委托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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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CY2925S16006-9011002 |
车辆服务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特种车辆带电作业车维保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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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修理)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修理)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特种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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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结算价=Σ数量×单价基准价×成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50: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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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CY2925S16006-9012012 |
人力资源服务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驾驶服务外委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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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综合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招聘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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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计 |
结算价=∑实际委派人员数量×实际工作天数×应答单价,据实结算 |
《技术服务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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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Y2925S16006-9011004 |
供给服务 |
包1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磁吸可收缩式全绝缘防鸟刺加工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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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加工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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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服务数量*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技术服务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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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CY2925S16006-9011004 |
供给服务 |
包2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防闪络绝缘护套加工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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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加工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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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服务数量*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技术服务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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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Y2925S16006-9011004 |
供给服务 |
包3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纳米悬浮免冲洗清洗剂加工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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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加工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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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服务数量*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技术服务合同》 |
6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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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CY2925S16006-9011004 |
供给服务 |
包4 |
国网宁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有序柔性负荷控制模块加工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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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 年,(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应答人具有加工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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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比例 |
应答人针对基准价报折扣比例。结算价=∑服务数量*单价基准价*成交折扣比例,据实结算。 |
《技术服务合同》 |
60:10:30 |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5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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