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石首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发[2025]36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石首市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人为 石首市农田建设中心 ,本项目 石首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东升镇春风港村、范兴垸村、两湖村,新厂镇星光村,横沟市泥港子村,天鹅洲经济开发区三户街村,调关镇黄陵山村,久合垸乡宜兴场村、油榨咀村,大垸镇东堤港村,南口镇上官洲村,共8个乡镇11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2.4万亩(其中新建2.2万亩,改造提升0.2万亩)。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下,中标人需遵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和《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鄂农发[2020]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承担项目实地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实施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工程建设并达标验收;项目采用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5
合同估算价:7105.03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也可承接本项目施工),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国土综合整治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3.1.3 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 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重整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注:①-⑦项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由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最多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等。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⑤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均需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⑦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本项目 石首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发[2025]36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石首市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人为 石首市农田建设中心 ,本项目 石首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东升镇春风港村、范兴垸村、两湖村,新厂镇星光村,横沟市泥港子村,天鹅洲经济开发区三户街村,调关镇黄陵山村,久合垸乡宜兴场村、油榨咀村,大垸镇东堤港村,南口镇上官洲村,共8个乡镇11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2.4万亩(其中新建2.2万亩,改造提升0.2万亩)。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下,中标人需遵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和《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鄂农发[2020]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承担项目实地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实施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工程建设并达标验收;项目采用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5
合同估算价:7105.03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也可承接本项目施工),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国土综合整治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3.1.3 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 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重整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注:①-⑦项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由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最多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等。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⑤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均需盖章,其他投标文件内容仅需牵头人盖章。⑦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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