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镇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用气体系统及配套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4100000元
最高限价:41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用气体系统及配套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清镇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医用气体系统及配套系统项目)包括医用气体管网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括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热能回收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等配套设备系统(包括医疗设备带、医用气体终端、电源插座、床头灯等)、医用智能传呼系统等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包含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压力报警系统))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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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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