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四郎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垃圾运收、河道湖库垃圾及生态隔离带项目,已由正宁县水务局以正水发〔2024〕10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基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正宁县水利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宁县四郎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垃圾运收、河道湖库垃圾及生态隔离带项目
2.2建设地点:正宁县境内
2.3主要建设内容:清理河道垃圾1500吨,大鱼鳞坑整坑5390个,栽植国槐3000株,栽植垂柳2390棵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无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招标控制价:856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2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5投标企业需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https://rcpu.cweun.org/)及中国裁判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11月01日0:00至2025年11月05日23: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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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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