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兴农合作社电力排管工程施工单位选聘方案
项目编号:YNAM20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5959.50 元(大写:伍拾捌万伍仟玖佰伍拾玖元伍角零分) 最高限价:¥585959.50 元(大写:伍拾捌万伍仟玖佰伍拾玖元伍角零分) 采购需求:兴农合作社需在进场道路右侧建设电力通道满足 10kV 电力线路迁改,本次采用 3×2φ160×5.5(C-PVC 管)排管建设 190 米,新建电缆井 4座(三通井 3 座,四通井 1 座),及其原有通道维护及其配套土建工程,沿线电力管线的养护维修。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兴农合作社电力排管工程、电缆井及沿线电力管线的养护维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经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具体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
服务地点:磨憨-磨丁合作区;
质量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项目验收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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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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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 3 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若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 17 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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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