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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运营及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3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运营及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项目

预算金额:1423.8514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23.8514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运营及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项目

1423.851451

1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运营昌平区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回天地区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及 22 个镇街“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同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全面提升服务效率、专业水准与个性化服务能力,构建“区级赋能中心 + 区域赋能中心 + 家门口服务站”三级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深度延伸、实现全域覆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03 至 2025-11-0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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