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临建锅炉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 比 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厂址
厂址位于辽宁省庄河市。
2.2 设备名称: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临建锅炉房设备,共计采购天燃气相变热水锅炉3 台/套以及配套附件、调试备件、运行备件、易损件和相关服务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非核安全级设备、安全等级NC;抗震等级NO;
交货时间:第一批2026-07-15。
交货地点:D D P 项 目 现 场 。
质量保证期:设备交付开始直至机组临时验收证书 (PAC))+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 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 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
3年具体指: 2022年-2024年。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5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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