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某酒店系列贷款风险处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预算总额不超过330万元(其中,基础费用预算不超过30万元,风险代理费用预算不超过300万元。)
采购需求:某某酒店系列贷款风险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集中执行、强制管理、破产重整、刑事追偿、法律审查、法律咨询服务、沟通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作期限(服务期):以代理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律所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无税款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竞争性磋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具有上一年度律师协会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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