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平乐连接线桂江大桥助航标志设置、桥区航道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期通航保障方案编制服务(重)询价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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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平乐连接线桂江大桥助航标志设置、桥区航道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期通航保障方案编制服务(重)询价公告
日期:2025-10-31 收藏项目
1.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

建设规模: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灌平路项目)为国家高速公路网G59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起点位于灌阳县新坪乡附近,通过设置新圩北枢纽互通与G76厦蓉高速公路灌阳至全州段相接,路线由北向南经灌阳县新圩乡、灌阳镇、新街镇、黄关镇、观音阁乡、恭城镇、平乐县沙子镇、平乐镇,终于平乐县城现有包茂高速平乐互通,接已建成通车的G65包茂高速公路阳朔至平乐段。主线全长136.689公里,项目概算投资约136.42亿元。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6.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13.25 米。灌阳、平乐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灌平路项目主线共设置桥梁28.672km/80座(其中特大桥6352.5m/4座、大桥16859m/37座、中小桥5460m/39座)、通涵394道、隧道(单洞长)20535m/12座(其长隧道单洞长10277m/2 座,中隧道单洞长6830m/5座,短隧道单洞长3428m/5座)、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 处)、管理分中心1 处、服务区3 处、停车区3 处、匝道收费站8 处,桥隧比为28.6%。

灌平路项目平乐连接线拟建的桂江大桥桥址上游600m处右岸南佛村附近有荔浦河汇入,下游约2km左岸的公庙附近有茶江(恭城河)汇入,大桥下游左岸1.7km为平乐印山旅游码头和右岸2.2km为规划南洲码头,下游约2.25km为平乐桂江二桥,拟建桂江大桥桥位处水流方向与桥轴线法线方向的夹角最大约为5°,桥区段船舶主航道靠近左岸,桥梁跨越航道通航技术按内河Ⅳ级航道标准执行。

1.2询价范围

为确保灌平路项目平乐连接线桂江大桥顺利开工,现对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项目平乐连接线桂江大桥助航标志设置、桥区航道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期通航保障方案编制服务进行询价,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内容:

1.2.1桂江大桥工程助航标志设置及桥区航道整治设计编制工作

①桥区航道地形测量(测图比例1:1000,测量桥区上下游各1km)

②桥区航道整治工程地质勘察,布置不低于11个孔。

③桥梁营运期助航标志设置方案及桥区航道整治方案设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向交通主管部门报批,并取得相应批复。

④桥梁营运期助航标志及桥区航道整治施工图设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⑤桥梁工程及桥区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助航标志设置方案编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向交通主管部门报批,并取得相应批复。

1.2.2桥梁工程及桥区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工作

根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桥梁工程及桥区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间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协助施工单位向海事主管部门报批,并取得相应的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最高控制总价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8194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总价,否则按否决报价处理。本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2报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在报价单位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即2025年7月~9月)。

2.4项目技术人员:要求至少有3名及以上人员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5业绩要求:具有助航标志设置、航道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期通航保障方案编制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

2.6 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2.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2.8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承诺)。

a) 报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 报价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c) 报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 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e)将本项目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第三方。

f)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询价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退还方式为:递交经评审的施工图设计并获得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后7日内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

(1)采用银行保函

①采用银行保函时,选择银行前事先须报询价人核准,出具保函银行的级别符合: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 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 家政策性银行的设区支行或县支行(即一级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

②采用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③银行保函的格式及内容须经询价人审核同意。

④保函的正本由询价人保存。

⑤成交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合同失效日前一直有效。当确定履约保函有效期截止时合同义务不可能实际履行完毕,成交人应当及时办理履约保函续期或重新开具履约保函。

⑥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履约保函不予退还成交人,当成交人完成所有合同约定义务时,可由发包人出具一份失效证明。

(2)采用现金(电汇)时,由成交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汇入询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报价人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5日23:59止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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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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