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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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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03-441204-04-01-8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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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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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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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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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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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区文峰大道以北、南莲大道以南、创业一路以东、创业二路以西的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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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建设单位相应的医疗配套工程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单位相应的医疗配套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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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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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医疗配套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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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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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
11426147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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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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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符合GC2级或GC1级或GCD级要求的资质证书。 5、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自行承诺供货时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自行承诺供货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定));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并须指定由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担任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公告(含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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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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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1-01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7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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