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5-001
2、项目名称:高安市泽众能源有限公司瑞阳新区东区及祥符东高速出口加油充电站运营权招标项目
3、运营管理权限与期限:运营方在合同约定的管理权限和期限内,受托管理招标人旗下加油站、便利店、充电桩等业务的经营管理。暂定运营管理期为10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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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运营模式 |
最低预期收益 (最低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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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泽众能源有限公司瑞阳新区东区及祥符东高速出口加油充电站运营权招标项目 |
1项 |
本次委托运营采用“阶梯式固定收益”模式(具体详招标文件) |
1、瑞阳新区东区加油充电站10年累计最低收益合计3500万元; 2、祥符东高速出口加油充电站10年累计最低收益合计2500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成品油零售经营(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或2023或2024年度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六个月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投标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至少自营两座加油站,经营时间叁年以上,具有长期稳定的油品供应渠道,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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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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