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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3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

项目名称: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6,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1标段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2,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2,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1标段监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2,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服务期

合同包2(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2标段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3,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3,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工程监理服务

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2标段监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3,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1标段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落实;(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说明: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包2(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2标段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相关政策落实;(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说明: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1标段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无不良记录。(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6)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信用承诺书代替磋商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网页截图);(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供应商及拟派项目总监的基本信息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包2(榆阳区耳沙路(小纪汗至榆可路段)四级公路改建工程N2标段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无不良记录。(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6)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信用承诺书代替磋商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及网页截图);(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供应商及拟派项目总监的基本信息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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