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审批【2025】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田县建设镇、奇韬镇、广平镇、文江镇;
2.2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河湖缓冲带修复面积约20亩、水土保持生态护岸约5800m、沟渠生态化约约400m、河道沿岸生态复绿约30亩、沿河矿渣清理复绿约4.5亩、氧化塘建设0.5亩;(2)河道清理清障工程:建设溪河道清理清障约4.4km。项目总投资为3563.08万元。其中,实施主体工程费用约2937.47万元。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最高控制价:送审预算价约2500万元(以大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价格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还应满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验收要求。
2.8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总体工程量的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均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取得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和取得相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任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5人。
(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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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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