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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除“四害”药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3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T002);分包编号:Z********(JT002)-1;项目名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除“四害”药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竞谈需求:详见竞谈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竞谈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信用中国”“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属于“批发业”行业。(2)供应商提供货物的生产日期不超过6个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的灭鼠药、家用室内杀虫气雾剂及灭蟑药的响应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①所投药品农药登记证、②药品生产许可证、③产品的企业标准;响应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须提供所投药品生产企业的②农药登记证、③药品生产许可证、④产品的企业标准。以上涉及的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涉及多个生产企业的需分别提供)(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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