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阳市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海阳市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采购项目,包含一台射频治疗仪。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实施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按工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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