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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3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发〔2025〕59号)和《关于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靖发改发〔2025〕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靖发改发〔2025〕59号)、(靖发改发〔2025〕164号)

(二)项目名称: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系统工程

(三)工程规模:

该工程位于靖远县城区南侧城南沟沟内,建设用地面积约118亩;湿地输水系统位于靖远县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约3亩;项目规模为0.9万立方米/天,采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组合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污水厂输水泵站、人工湿地、输水管线,具体为:

1、新建水平潜流人工湿约47亩,位于建设用地中心区域:湿地整体呈矩形样式布置,潜流人工湿地共分60个单元,潜流人工湿地种植水生植物31200平方米,建设布水渠900米;表面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3亩,依据现状地形呈不规则形状布置于场地内部,种植水生植物8900平方米;

2、新建配水井5座,位于湿地建设用地北侧岸边;

3、新建人工湿地尾水消毒系统及尾水输水泵站等配套设施:位于湿地建设用地西侧,包括综合用房及加氯间1座,接触消毒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

4、此外新建人工湿地输水配水系统,位于靖远县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内,包括分水井1座,清水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值班室1座;

5、新建输水管线约12.2千米,山体绿化输水管线5.1千米。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地点:靖远县城区。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1、新建水平潜流人工湿约47亩,位于建设用地中心区域湿地整体呈矩形样式布置,潜流人工湿地共分60个单元,潜流人工湿地种植水生植物31200平方米,建设布水渠900米;表面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3亩,依据现状地形呈不规则形状布置于场地内部,种植水生植物8900平方米:

2、新建配水井5座,位于湿地建设用地北侧岸边;

3、新建人工湿地尾水消毒系统及尾水输水泵站等配套设施:位于湿地建设用地西侧,包括综合用房及加氯间1座,接触消毒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1、此外新建人工湿地输水配水系统,位于靖远县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内,包括分水井1座,清水池1座,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1座,值班室1座;

2、新建输水管线约12.2千米,山体绿化输水管线5.1千米。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第一标段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第二标段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第一标段安全员不少于2人、第二标段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下载。

六、投标文件提交:

(一)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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