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NB(请登录)
2、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台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850000.00元
最高限价:58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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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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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 |
开封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台5米系列纯电动公交车购置项目 |
5850000.00 |
5850000.00 |
否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3、采购内容:15台5米系列低地板纯电动公交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8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需提供加盖公章保证函原件扫描件);
5.6、整车质保期:8年(自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所投车辆为低地板设计,且必须在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最新《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提供投标车型免税目录截图)。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是否具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为准。信用信息查询及截止时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查询网站更新而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3.4、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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