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2025年常州、扬州、泰州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自助终端。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年常州、扬州和泰州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自助终端,采购标准自助终端合计119台,其中常州分公司采购28台、扬州分公司23台、泰州分公司68台。预算金额121.38万元。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1.02万元/台。不划分分包。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的代理资质或授权书。
5)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设备与江苏邮政金融智能营销平台和邮储银行网点智能设备运营管理系统2.0两个系统互联互通并通过采购人测试。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5、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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