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分布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综合供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以下简称矿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综合供能项目,其中: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兆瓦,年发电量按照1100小时计算,储能装置5兆瓦/10兆瓦时,运营服务年限25年;污水余温利用结合供暖制冷面积,安装相适应数量和功率的冷暖双效水源热泵及配套设施,运营服务年限15年。
项目整体建设工期为1年(以矿方批准开工日期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评报告、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节能审查、电力设计、项目投资、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安全生产、系统维护检修、移交前的人员培训等。
项目拟利用新安煤矿矿井污水余温,配置高效能源泵站,并利用矿区屋顶及空闲地面建设光伏及储能电站成套源网荷储,同时结合矿井水排放时段,通过多能互补,制定综合蓄热制冷方案,解决冬季矿井井口、办公、住宿供暖(约8万平方米)与夏季供冷(约4万平方米)的实际需求。
该项目建成后,光伏及储能电站接入大有能源新安煤矿,所发电力由新安煤矿“自发自用”全额消纳。项目所产生绿电及碳交易等相关指标,全部归属矿方所有。运营服务期满后,投资方(投资方即中标方,下同)按相关要求将光伏及储能电站系统、污水余温利用系统等全部设备及配套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矿方(若涉及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处理办法进行移交),并保证移交的设备及配套设施必须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合同能源管理年限:光伏电站25年,污水余温利用15年。
投标人总收益最高投标限价:最终综合电价不得高于0.7934元/度(其中包含13%的税费、上级供电部门0.09718元/度的管理费、矿井基本电费、电量电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分布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综合供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及环保处罚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余热供暖)业绩各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30分至2025年11月07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