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南虞居青年公寓(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17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江南虞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单位)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南虞居青年公寓一期装饰工程标三(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碧海家园一区、金山苑五区、金山苑四区二期、藕香居、阜湖苑二区、琴和家园、报慈家园二期
2.1.2建设规模:装饰面积总计约28945.09平方米(其中碧海家园一区约19993.19平方米、金山苑五区约1709.65平方米、金山苑四区二期约1584.92平方米、藕香居约1082.58平方米、阜湖苑二区约1619.87平方米、琴和家园约1855.28平方米、报慈家园二期约1099.6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3137万元
2.1.4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2026年5月8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装饰、水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7日16时0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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