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兰青线改造项目计算机联锁设备更新工程。
1.2工程概况
本项目负责“兰青线张家祠站计算机联锁室内外设备更新”及“兰青线花庄站计算机联锁室内外设备更新”两个工程的施工,其中两站室内 CTC 设备、道岔缺口监测主机、区间自动闭塞、逻辑检查全部利旧,两站均新设硬件安全冗余型计算机联锁设备,配套综合智能电源屏、2020 型信号集中监测、ZPW-2000 型电码化、综合防雷系统,张家祠站新设STP设备,两站室外轨道电路、信号机、转辙机及安装装置、电缆同步更新。张家祠站接建信号设备房屋165.3平方米,花庄站接建信号设备房屋177.65平方米,两站电力、通信设施设备均利旧改造。
本工程工期为:244日历天。
1.3谈判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商应提供2023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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