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西区技术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机械租赁,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西区技术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使用地点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西区技术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机械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西区技术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机械租赁。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是针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西区技术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机械租赁招标,租赁型号、时间及数量见附表。投标人若中标后,需直接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西区技术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招标机械租赁经营范围的合法市场主体的租赁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设备技术参数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技术方案要求,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两年内未因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截图)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情况,且要求每个包件垫资不低于100万元。(须单独出具垫资承诺函)
(4)租赁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期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少于1份(注:可选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两者之一即可)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3年内(2022-2024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1家机械租赁承租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024年度至今新注册公司可不提供)。
(6)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西区技术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机械设备,拟定租赁设备含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施工机械,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清单、技术参数、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附加条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4.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4.1获取方式:自 2025 年11月1日 0 时 00分至 2025年 11 月 5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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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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