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揽投部站等相关自有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揽投部站等相关自有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维护设备为扬州南洋邮件处理中心、各揽投部站、快包仓储处等相关自有设备(包含其辅助电控设备、设施)。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15万元(含税)。
1.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扬州市春江路399号南洋物流园设备搬迁,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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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含税最高限价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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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南洋邮件处理中心、各揽投部站、快包仓储处等相关自有设备(包含其辅助电控设备、设施) |
12个月 |
15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进行指挥调度、排班考勤、综合协调等管理等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01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11月06日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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