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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大广高速安福出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3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安福出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76353.20 元

最高限价:2476353.2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5F000108792 大广高速安福出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1 2476353.2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属性为工程,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 应人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08:00 至 2025年11月06日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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